社区 发现 行业发展交流 用《论持久战》指导跨境税务合规
用《论持久战》指导跨境税务合规
本文作为税务合规系列的第三篇,说的是税务,其实跟税务没有太多直接关系,如果想看干货,可以看前两篇:
《浅谈亚马逊税务报送后小卖家税务合规最优解》
《亚马逊报送按销售额还是回款不用再争了,因为我们收到了税务电话》
Lee这次主要想聊聊税务合规下各位小老板以及创业者们的焦虑心态如何缓解,以及明年的一些思考,没有干货全是鸡汤,没有客观全是主观,觉得浪费时间的可以点右上角了(记住这句话,你看完觉得浪费时间的话再翻回来看看)。
首先必须要承认地现实是,在应对整个税务合规的流程中,存在着各式各样的省钱办法,这些方法中有合规的,也有不那么合规的灰色手段。但是从Lee这段时间接触到的各种咨询过来的人来说,大部分人还是趋向于人性基本面,即在局部区域以最小代价获取最大利益。
什么意思呢?举个例子:截止到目前,市场和行业里流行的合规话题都集中在增值税这块,譬如增值税交不交,按销售额还是回款交。自然而然围绕增值税的解决方案就有诸如切换公司主体,分拆收入,申请进出口备案取得免税/退税资质,按income申报,做香港公司ODI备案等等。卖家们也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脑洞大开手段尽出,确实让Lee大开眼界(后文有截图)。
但是,税务合规的本质是四流合一(合同,发票,资金,货物),税务缴纳体现在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分红税),印花税,教育附加等诸多环节。如果我们的眼光仅仅集中在应付增值税上,或者做表面功夫的合规,Lee只能说,关关难过关关过不了,过得了增值税你也过不了后面的税务稽查和CRS穿透。
那么有没有一条比较靠谱并且清晰的主线能贯穿整条税务合规脉络,并作为指导思想能指明我们的合规方向呢?
Lee私以为还是有的,而且这条主线思维大家并不陌生:每当周边环境无比复杂,情况发展波谲云诡,所有人迷茫于方向道路的时候,那个人的名字就会自然浮现出来,是的,就是教员。下面我们尝试借用教员的《论持久战》里的一些思想来指导跨境电商税务合规的方向并总结观点,顺便给各位降降温,缓解一下焦虑心情。
当然,按惯例还是做下免责声明:非财税专业人士,基于自身理解和经历,仅供参考,如有纰漏,烦请指正。
首先是《论持久战》里的速胜VS必亡观点:
抗战十个月以来,一切经验都证明下述两种观点的不对:一种是中国必亡论,一种是中国速胜论。前者产生妥协倾向,后者产生轻敌倾向。他们看问题的方法都是主观的和片面的,一句话,非科学的。
于是问题是:中国会亡吗?答复:不会亡,最后胜利是中国的。中国能够速胜吗?答复:不能速胜,抗日战争是持久战。
由此引申到税务合规上,我们有以下观点:
税务合规的总体思路是:
电商涉税报送终将而且必将合规。
但是合规的动作不是一蹴而就的,是分步进行的,目前存在的一些合规上的困难是暂时的。
跨境卖家在合规的节奏上慢不得,也急不得。
我们一句一句拆解:
观点1:电商涉税报送终将而且必将合规
解读1:电商合规是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简称15号文),这个公告不是临时起意的,而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对电商征税的目的,不仅仅在于电商那点税本身,更是通过规范电商这个销售+出口端来倒逼国内供应链合规。从这点来看,电商的税务合规,只能算是蝴蝶扇动的翅膀,背后是减缓平台经营者以及背后整个供应链条日益内卷的竞争现状,促进公平竞争、良性竞争。
关于电商征税是为了国内反内卷的这个观点Lee之前也有提出过(《亚马逊报送按销售额还是回款不用再争了,因为我们收到了税务电话》):
但有人在帖子下面评论说Lee是在乱扯,说Lee是黑中介,对此嗤之以鼻(避免引战,这几位的评论Lee就不放出来了)。
关于税务报送反内卷,这可不是Lee说的,是国家税务总局说的(打脸不?):
打脸是顺带的,我们还是回归正文,继续用教员思想拆解:
观点2:合规的动作不是一蹴而就的,是分步进行的。目前存在的一些合规上的困难是暂时的。
解读2:前面已经说过了国家的决心,以及报送背后的重大意义。接着我们来理解上面这句,简而言之,合规是需要四流合一,但由于跨境电商的特殊性,用国内电商的合规政策去套跨境电商合规,确实让跨境卖家有点削足适履赶鸭子上架的感觉,目前跨境合规的难点在于:一是平台费用无法用国内的费用发票那套去认定,由此会造成收入虚高。二是买单报关虽不合规但客观存在,由此视同内销交增值税有违实质大于形式的规定。
卖家不是不想交税,而是不知道怎么交。
在Lee看来,存在于跨境卖家中的这些困难客观存在,但不是我们不报送或者零报送的理由。不报送永远发现不了问题,只有报送了才能发现问题,进而集思广益解决问题。一些SJ也在积极行动,邀请卖家代表开座谈会,了解实际存在的困难,进而帮助卖家合规。
所以如果是先报送——收集报送中的问题——解决报送问题——合规报送的顺序,那我们目前应该是处于第二阶段,混乱和迷茫是暂时的,最终关于报送的问题,一定会有一个明确合理的解决方案出来。而关于战略相持,在《论持久战》里,教员有一段精彩的论述:
这种持久战,将具体地表现于三个阶段之中。第一个阶段,是敌之战略进攻、我之战略防御的时期。第二个阶段,是敌之战略保守、我之准备反攻的时期。第三个阶段,是我之战略反攻、敌之战略退却的时期。三个阶段的具体情况不能预断,但依目前条件来看,战争趋势中的某些大端是可以指出的。客观现实的行程将是异常丰富和曲折变化的
接着我们看最后一句:
观点3:跨境卖家在合规的节奏上慢不得,也急不得。
解读3:有了前2个观点的铺垫,对于这句话我们很好理解:税务合规既然是大势所趋,在大势面前螳臂挡车殊为不智,那我们是不是就应该立即全部合规,甚至不惜把公司业态搅得天翻地覆呢?譬如有些老板着急忙慌地开始注册香港公司,甚至不知从哪个旮旯里面翻出BVI开曼群岛,维京群岛的公司,准备后台换主体等等(Lee真心佩服,字面意义上的)。
与之相对应地,有些卖家自觉是微型卖家甚至是纳米卖家,天塌了有高个子顶着,你做你的税务合规,我搞我的零申报,颇有种白刃加身而体不傷的岁月静好(没有夸张,真的有)。
大家有没有觉得这两种心态,非常符合教员的速胜论 VS 亡国论模式?
认为税务合规大难临头,需要马上行动的,以及认为税务合规不关他事,大卖都没合规你着什么急的两类卖家,Lee都送出教员的这段话:
然而情况是继续变化的。战争过程中,只要我能运用正确的军事的和政治的策略,不犯原则的错误,竭尽最善的努力,敌之不利因素和我之有利因素均将随战争之延长而发展,必能继续改变着敌我强弱的原来程度,继续变化着敌我的优劣形势。到了新的一定阶段时,就将发生强弱程度上和优劣形势上的大变化,而达到敌败我胜的结果。
回到税务合规本身上,对照伟人的思想理论,我们可以问问自己以下这几个问题:
Q:目前是什么阶段?
A:目前是收集报送中问题的阶段
Q:这个阶段的特点是什么?
A:各地SJ进度不一致,有些地方还在短信群发要求改报送数据阶段,有些地方已经进入催缴增值税阶段,有些地方开始思考实质大于形式并邀请卖家反馈报送中存在的困难。
Q:下个阶段可能会发展成什么情况?
A:一种可能的发展是:一些地区可能作为试点,先行探索出一整套契合跨境卖家实际情况的税务合规方案,并推向更多地区。
Q:作为卖家应该在这个阶段和下个阶段做什么?
A:过去已经发生,未来才是可以把握住的。税务合规遵循四流合一,其中货物流涉及到出口报关并影响增值税免征认定,发票流涉及到后续的企业利润及所得税认定,资金流涉及到境外资金合规,实控人穿透以及个人所得税认定,以上三点是卖家需要花大力气合规的地方。哪里是能靠换个公司主体就能解决的呢?换个主体你就不要四流合一了么?真以为CRS是闹着玩的么?
最后,Lee想说的是,税务合规是个动态过程,没有一刀切,但却是大势所趋。保持理性不要过于焦虑,积极进取不要佛系躺平,将公司的税务合规纳入整个跨境行业的新阶段发展,不超车也不落后,逐步同步合规,才是公司业态持续发展,基业长青的王道正道。
而相较于教员所处的那个年代,以及那一辈人遇到的困难,目前跨境卖家遇到的税务合规,可能只算作“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了,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长征路,这句话不是喊喊口号而已,长征比税务难不难?最后还有3W人胜利会师陕甘根据地了。这波税务合规之后,有人投降,有人胜利,有人掉队,有人前行,凡此种种,皆为序章。
惟愿你我都是那3W中的一员,大浪淘沙之后,星星之火终将燎原。
Lee
202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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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子航 - 放松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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