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 发现 财务&税务&投融资 亚马逊合伙人年底分红要注意
亚马逊合伙人年底分红要注意
很多年以前,我是比较鄙视现场发现金的,俗气了不是,一取一存,有这个必要吗?
现在想想,还是太年轻了,现场发现金一扎扎的,一堆一堆的。这个意识形态的冲击力,还是杠杠的。
什么叫企业文化,什么叫力出一孔,利出一孔,什么叫公平有效及时有效的捆绑激励。

都是创业者做大做强要考虑的现实问题。
但本文主要讲的是一个合伙人制分钱的风险问题。
有一个天津的朋友过来咨询,说是一个项目,在天津招不到人,花大力挖了一个合伙人负责运营,给了40%的干股,干了几年后,实现年1000万利润要分400万,有没有什么涉税风险?
这里面干股,可能就涉及到纳入工资薪酬项目,简单算算,如果纳入工资薪酬分红400万,纳税要159万。

有老板就说了,这还不简单啊,用香港公司的P卡转他个人的P卡不就完了吗?
费那事整的。
但其实简单来说,在中国境内待满183天的人,不管是中国居民,还是老外,一般都需要就全球收入在中国境内纳税,合伙人P卡收到款项,需要在国内进行个税申报,这159万,也是一个子都不能少。(不考虑专业细节例如老外偶尔回本国探亲期间继承财产之类的)
所以,合伙人如何分红,风险很高。
如果在国内发放不扣费,通过老板娘,七大姑八大姨,出纳小姐姐的个人卡发,特别是劳动关系在国内,那公司就有代扣代缴的义务。例如你发了400万给合伙人,合伙人400万落袋为安了,那公司就存在欠个税159万的风险,一旦被稽查,连补带罚至少要交159*1.5(一般罚50%)=238.5万,滞纳金就不算了。
你就感觉不对劲了,不是这么一个逻辑啊,等于公司要实际支付分红400万+238.5万=638.5万了。
不是说好了我是大股东吗?这1000万,我怎么还是拿小头。
简单粗暴的代扣代缴个税159万,合伙人这个年就过得有点不太得劲了。
所以,从顶层设计上,搭好合伙人的架构,确保合理真实的税负水平,并且保证公司相应的控制权以及合伙人的安心实名股权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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