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 发现 Amazon 北美换香港主体的可行性
北美换香港主体的可行性
可能大部分卖家对于税收还是不明确的,其实并不是所有卖家都需要换主体的,本次换主体大部分还是针对于头部卖家,这里也给大家整理了一下税额,可以了解一下。
增值税:
季度≤30万免缴,年≤500万1%,年>500万13%。
企业所得税:
年利润≤300万,5%税率(100万利润缴税5万)
年利润>300万,25%税率(1000万利润税250万)
香港的税额:
首 200 万港币利润只收 8.25% 利得税,超过部分16.5%。
海外收入能申请 "离岸豁免",直接 0 税率合法避税。
所以其实对于头部卖家来说,香港主体或者美国主体月销10w的话,年省28w+。
但是之前亚马逊对于国内主体更换香港主体目前是不支持直接操作的,美国站想切香港,得先申诉开“公司区域变更入口”设计技术和政策安全,需要美国西雅图团队确认。

那么换主体是否有风险呢,风险在哪里?
首先就是审核风险了,换主体必须要过的审核,只有消法/kyc过掉才算真正更换成功,不过有些卖家可能在换主体前,准备资料不齐全,导致过不掉审核。
第二点就是二审了,需要执照地址的水电煤网等账单。
审核不通过的话,店铺就会被暂停销售了,这个才是最致命的风险。
税务风险与认定标准:
1. 税务居民身份认定香港公司通常被视为香港税务居民,但若实际管理和控制在内地,可能被认定为中国税务居民,需按内地税法纳税。
2. 常设机构(PE)风险若在香港公司在内地设有办事处、分支机构或有长期业务活动,可能构成“常设机构”,其在内地利润需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壳公司穿透风险如香港公司无实际办公、员工及业务活动,可能被认定为“壳公司”,利润将被穿透至中国母公司补税(25%企业所得税)。
4. 转让定价与数据透明风险关联交易需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否则面临调整风险。平台数据报送新规也提高了信息透明度,境内控制关系更易暴露。
税务申报:
关键在于真实性。香港公司需要如实申报,如果利润确实来源于香港境外,可以申请“海外利得免税”,但必须备存足够的证明材料(如合同、提单、亚马逊销售记录等)以备税务局查询。如果做“零申报”但实际业务不满足免税条件,则属于税务违法。
税金追缴问题:
新公司:只对自己成立后产生的利润负责税务。之前的利润与新公司无关。
旧公司:其税务责任是独立的,不会因为停止了运营或注销了公司而自然消失。
注销前的清算:在正式注销旧公司之前,必须进行税务清算,结清所有应缴的税款(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
追缴风险:如果在运营旧公司期间有偷漏税行为,即使公司已经注销,如果被税务部门稽查发现,原公司的股东和责任人仍可能被追缴税款、罚款,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最后就是这种操作的可行性了
首先操作是可行的,但是但成功率取决于准备的充分程度和对风险的把控。必须有完善的备用方案。很多大卖已经成功完成了此类操作。关键在于循序渐进和专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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