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 发现 知识产权 缺席判决后,已经划扣走的资金还能要回来吗...
缺席判决后,已经划扣走的资金还能要回来吗?22-cv-62289
良言难劝该死鬼,慈悲不度自绝人。
今天老朱给大家分享一个和解金是如何从15000美金到7万美金,再从7万美金到15000美金的TRO案例。让大家切身体会一下第一次处理跟第二次处理,甚至第三次处理、不同代理机构的处理结果、缺席判决前后,等等,使最终的处理结果产生什么样的变化。
今天老朱要给大家分享的案例,基本情况如下:
案例号:22-cv-62289
侵权描述:标题使用了商标tangle的近似词
案件简述:总冻结金额36000多美金,客户找的第一家代理人XXX接手案件后,最终达成15000美金和解金,但由于某些原因,导致案件超期未处理被缺席判决,判决直接划扣走全部资金36000多美金;接着客户找的第二家广州代理XXX接手,再次以15000美金和解进行谈判博弈,原告律师报价7万美金和解,要求客户补缴剩余和解金,之后拒绝与该委托律师谈判;第三次,该卖家找到我们大信法务团队,这个案件最终才进入老朱的视线。
最终解决方案:最终以15000美金和解,原告退还多扣的钱,并且解封账号,账号恢复正常。
大信法务律师团队分析:根据掌握的卖家证据,如第一期掌握好谈判节奏,可将和解金打至6000美金以内解决。最直接的证据是,当第三次谈判博弈时,原告律师已无有力证据对我方提出的观点进行反驳,只能以被告之前委托的代理曾经明确答应过以15000美金和解为辩点,进行反驳,但这却有明确证据证明被告代理人明确给过授权15000美金进行和解,最后此案不得不以15000美金结案。
今天,老朱不想去吐槽,只是想把这个比较经典的案例分享给大家,同时给大家一点老朱不太成熟的建议,跟各位共勉。
直接上图,过程大家可以自由发挥畅想:














了解过整个案件的始末,不知道大家都有什么样的感想?
对于老朱来说,除了感到深深的痛心疾首之外,也不得不提三个老生常谈的话题,那就是:千万别把案子搞到缺席判决了、第一次委托处理机构一定要选准了、千万别把案子搞到二次处理甚至多次处理了。
如果缺席判决前和解处理的代价是1的话,那么缺席判决后再来处理,你要付出的代价可能就得是2或者3了,翻倍是最低的预估。
第一次委托代理机构的处理方案,直接决定了案子解决的底线,特别是没有处理经验的,卖家,第一次委托代理机构给出的处理意见直接决定了卖家的心理预估,再误操作几步,可以直接宣布卖家需要付出N倍的代价来弥补。
所谓的二次处理和多次处理,指的是更换代理律师的次数,每更换一次,在原告律师看来都是被告已经无力找到新的有力证据的表现,除非前几轮代理律师的表现滴水不漏,但这种情况基本不可实现,每一轮都需要报价和解金进行博弈。所以,案子能一次解决尽量一次解决,如果实在一次解决不了,也必然是在提前做好万全的情况之下。
最后,老朱致全体同行,说说代理机构的责任、义务问题:
1、既然接受了卖家的委托,就全心全意的为卖家服务,不要把卖家看成嫩泱泱的韭菜苗,总有一天会被这些不守规矩的人给薅秃噜的;
2、接受委托并非是找个当地美国律师去发几封律师函的简单问题,还需要设身处地的为卖家考虑,卡准各个关键的时间节点,卖家可能不懂,但要说你代理机构不会算,就有点过分了;
3、不要轻易的接手一个自己不了解的案子,先搞清楚案情始末,有能力者上,没有能力者不要为了试试看自己行不行,去拿卖家的血汗赌(真诚的建议:如果你实在不想放弃唾手可得的业绩,可以把他介绍到有能力者手中,这样你将会既得利又得名,何不快哉?);
4、行业要发展、市场要扩大,是靠每一位参与者一点一滴共同缔造的,而缔造的方法并不难,只要维持住自己基本的行业道德,所有人都将是既得利益者。
大信法务团队欢迎任何人将客户推过来,也欢迎任何同行(xing)者一起来交流,期望这个行业里,因为有了你我,将变得更好!
题外话:
最近大家都在通过各个渠道想找老朱共同探讨美国的TRO问题,大家可以关注我,甚至私聊哦,在美国TRO领域一定知无不言!
1 个回复
匿名用户
赞同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