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 发现 VAT&海外税务 出口2亿元货物但企业所得税申报为0,被税...
出口2亿元货物但企业所得税申报为0,被税局追缴税款!
税务机关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对其采取核定征收措施,并限期责令整改。这一案例暴露出部分跨境电商卖家的"潜规则"——通过"买单报关"、隐匿收入或虚假申报规避税务监管,如今正面临政策收紧后的严厉监管。
通知内容:根据海关的报关单数据,显示你公司2024年度报关出口货物金额203397735元,我分局通过系统查询你公司相关年度企业所得税营业收入申报为0元,经比对,系统申报的营业收入与出口货物的销售额不符。国家税务总局罗源县税务局于2025年1月7日向你公司送达XXX号《税务事项通知书》,截至2025年7月18日,你单位尚未按照规定足额申报纳税。
你(单位)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取得政府扶持资金750000元,该笔收入存在未按期进行申报行为。
跨境电商成为监管重点
6月,税务部门推进《互联网平台涉税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国内电商平台(如1688平台、京东、淘宝等)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卖家的交易订单、资金流水、物流轨迹等核心数据。
这意味着,企业通过平台虚构交易、拆分收入、转移利润的行为,将被系统自动识别。
也许有人会问:“国内平台报送和跨境电商有什么关系?”
先不谈境外电商平台(如亚马逊、temu、tk等)会不会报送?什么时候报送?(我们等下个月看就知道了)。
换个角度,试想下1688平台现在的跨境供应商必须向采购的卖家开票,那卖家的公司是不是有进项发票?是不是应该有库存?
但如果你没有申报收入,也没有出口记录,在税务局眼里,你的公司是不是只有“进”没有“出”?
这很明显就是异常不符合逻辑,系统会自动比对预警提示。
还有人说:“那我还是按以前一样个人采购不就好了?”
且不说个人采购,个人的资金从哪里来了?如果还是按以前一样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或者地下钱庄等方式回来,非常容易被税局通知“补税”,今年很多有境外资金汇入的个人,没有申报的都陆续收到通知要去补缴个税!
就算通过个人支付买了一批货,走“买单出口”的话,一样会被税局发现,为什么?
因为在7月发布的17号文里,“买单出口”基本上走不通了,所有出口货物都必须填报真实货主的信息,也就是说税务局对你的真实出口数据一清二楚。
同理,如果你的公司货物只有“出”没有“进”,你觉得合理吗?并且如果你是零申报,但是你的货代或者报关行已经把你的出口数据上税务局,通过数据比对,一样会发现异常!
就像本文的案例,出口2亿元,企业所得税0申报,在未来,"低申报""零申报"的将失效。
税务机关会进一步强化与海关、外汇、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数据共享,跨境电商企业的出口报关单、收汇数据、物流信息将实现全链条贯通,任何"买单报关"(即借用他人资质报关、隐瞒真实交易主体)的行为,都将在多部门数据比对中无所遁形。
被稽查的后果
补税+滞纳金+罚款:成本远超"节省"的税款!
一旦被认定为隐匿收入,企业不仅需补缴增值税(出口环节视同内销可能适用13%税率)、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按核定征收或查账征收追缴),还需承担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以及最高5倍的罚款。
以本次案例为例,2亿元收入若按企业所得税核定4%来计算,需要补税将是2亿*4%*25%=200万元,这还不算滞纳金。
虽然这家公司0申报,没有收入,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按现在实际稽查里,增值税确实是按1%来计算,并不高。
但如果增值税法的实施细则第38条通过的话,
简单理解就是:假如以后查到要补增值税,会从年销售额超过500万的那天起,强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再去计算增值税,按现在的税率就是13%,一般罚款按最低0.5倍算也是6.5%,加起来就是19.5%起!
要是按本案例,2亿元出口金额,那直接就是增值税+0.5倍的罚款,2亿*19.5%=3900万!!
这去哪说理去?[图片]但不管政策后续如何变,我们很清楚的知道一件事就是,今年开始跨境电商一定是要往财税合规靠拢的,那这些专业的事情该如去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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