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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人均销售26美金,税局看亚马逊后台要求卖家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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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例真的是非常有意思,补税金额约3.6万,罚款1.8万,我测算了几个指标,查核的数据是2022年人日均产值26美金/天,真是满满的人情世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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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财务人员要特别注意人均产值等数据的行业合理性

2022年需要补缴个税8个人员年度总薪资达到了52万元(不包括不需要补缴个税的人员),月均工资是4.4万元,但是2022年年度总产值只有53万元人民币,月均工资占月人均产值的99%,人日均销售是26美金/天,而2021年这个比例是16%,日均产值是171美金/天,这个还不包括未达到个税人员的分解。

各位卖家,一个欧洲老账号,2022年你们人日均产值26美金/天,您们信吗?

反正我是不信,亏不亏我不知道,但是这个产值怎么都不信。

这里面,税局大概率还是网开一面,为什么网开一面,是不懂,还是另有门道?

我不说,您们自己悟。

但是具体的税务经办人员这样明细的公开数据,如果没有合理的解释(如新聘人员投入了一年无产出的研发选品【您看理由都帮你们想好了,但是假的好难真】),是冒了非常大的渎职风险。

所以很多时候,您让人家帮忙,又要让人家太为难,甚至丢掉饭碗,平常不重视财务工作,不重视财务人员的技能培训,这么简单粗暴的数据让人家帮忙,也是不打算放过彼此了。
 
 02 
店铺公司没有申报收入,是否都会这样处罚?

从现在实务上来看,有的会处罚,有的不会处罚,这里面关键节点一是在于当地执法税局,二是在于企业是否有搭建整套合规架构。
 
03
原文链接以及内容

https://guangdong.chinatax.gov ... gdtax

(一)你公司在国内采购商品,通过亚马逊平台销往德国、法国、英国、西班牙及意大利等国,

2019至2022年度取得销售收入欧元英镑折合人民币共4,111,874.47元,

其中:

2019年度265,900.72元,折为不含税258,156.04元(平均每月21,513.00元、每季度64,539.00元)、

2020年度1,157,612.77元,折为不含税1,140,587.37元(1至3月平均每月93,657.99元,第一季度为280,973.97元;4至12月平均每月95,512.60元,第二至四季度每季度为286,537.80元)、

2021年度2,159,887.91元,折为不含税2,138,502.84元(平均每月178,208.57元、每季度534,625.71元)、

2022年度528,473.07元,折为不含税515,620.65元(1至3月平均每月43,603.39元,第一季度为130,810.17元;4至12月平均每月42,756.72元,第二至四季度每季度为128,270.16元),取得的商品销售收入没有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销售收入。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1.你公司提供的亚马逊国际站点销售统计汇总(amazon services europe -seller centeal),证明了你公司2019至2022年在亚马逊平台的销售收入;(小编备注:看后台了)

2.你公司提供的《情况说明》和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的《询问(调查)笔录》,证明了你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3.2019年至2022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证明了你公司取得销售收入没有如实申报;

4.主管税务机关的协查回复函,证明了你公司取得销售收入没有如实申报。

(二)部分员工工资薪金收入超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没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你公司通过支付宝或现金等形式,发放员工的工资薪金,没有将年终奖、提成等计入员工《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造成一些员工工资薪金收入超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没有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你公司2019年至2022年度工资汇总,有以下员工的年度工资薪金收入超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2021年度有5人:陈绮晴68,368.40元、何嘉欣69,132.18元、冼静华76,494.66元、王雄瑾74,107.86元、赵利庄65,837.85元;

2022年度有8人:陈绮晴86,781.81元(小编备注:小陈你产值低了,为什么工资加了27%?)、何嘉欣75,781.18元、冼静华85,200.27元、吴惠娟93,330.94元、王雄瑾85,620.00元、赵利庄96,407.54元(小编备注:小赵你产值低了,为什么工资加了46%?)、严元千65,120.00元、梁杏韵75,680.00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的规定,你公司在账簿上少列收入,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造成少缴税款27,090.69元(其中:增值税21,385.04元,企业所得税4,957.17元,城市维护建设税748.48元)的行为,是偷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参照《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发布)附件《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45项的规定,对你公司偷税的违法行为处以造成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额13,545.36元。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规定,参照《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发布)附件《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37项的规定,对你公司没有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行为处应扣未扣税款8,683.66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额4,341.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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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学会人情世故,学会的前提是您的数据也不要太难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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