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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蓝牙耳机侵权案件,PI初步禁令被打掉!卖家店铺资金全部解冻!
原告代理律师还是跟GBC、Keith、EPS这些臭名远扬的律所一样,向法庭申请把被告的名单进行隐藏。同时申请TRO(资金冻结禁令),把被告的平台店铺资金冻结。
(平台侵权邮件通知举例)
于是,由于被告名单被隐藏,卖家无法第一时间诉讼案件情况,众多卖家也只有在收到上述平台的冻资金邮件通知,才“恍然大悟”自己因为被投诉侵权,导致资金被冻结。
而这种侵权邮件连诉讼函附件都没有,仅有潦草的几句侵权描述以及一个联系方式;局限于中美的时差、语言等问题,卖家无法及时有效地与对方的沟通,错过了最佳的处理时间,甚至很多卖家会错误地认为这仅是普通平台知识产权违规问题而忽略掉。
最终,被法院判决被告侵权,责令按照原告的诉求,赔偿天价款项;
被告卖家的店铺账户资金就这样被平台无情地划走给原告。
8月初,我们客户接收到类似上述的平台侵权邮件通知,邮件描述“因侵犯了另一方的知识产权,以及被美国联邦法院发布的一项临时限制令(TRO资金冻结禁令),平台根据该禁令内容,下架侵权产品销售链接并且限制提款。”
我方律师接收到客户的咨询后,先后对比原告与我们客户的产品专利,发现有非常多的Prior Art(现有技术),可以积极应诉抗辩。
“在专利侵权审理的过程中美国法院并不认为现有技术(Prior Art)是专利侵权抗辩的理由。”
8月18日,原告律师申请Preliminary Injunction(PI初步禁令),试图等TRO冻结令到期后,继续冻结我们客户的账户资金。
Preliminary Injunction(PI初步禁令)申请必须要满足以下条件:
1. 获得申诉判决的经济上赔偿无法弥补原告的损害;
2. 若无该PI禁令,原告会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
3. 原告在正在进行的诉讼有较大的获胜可能性;
4. 该临时禁令发出后,对被告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若该临时禁令不发出对原告造成的损害。
8月27日,我方律师对原告的PI禁令申请进行动议,以“原告曾于4月22日向亚马逊投诉专利侵权,被平台驳回投诉、原被告双方产品存在明显区别、并收集了众多证据证明原告专利属于现有技术(Prior Art),不具备专利的实质要件不应当得到专利的保护”等理由进行抗辩。
而我们的抗辩理由,直击对方要害,原告也不能证明自己的诉讼有较大的获胜可能性,侵权与否存在着明显争议。
9月2日,原告律师在截止时间内未能提供事实理由来支撑他PI禁令的申请;
法院驳回原告PI禁令
最终,法官支持我们的抗辩,驳回了原告的PI禁令申请,我方客户店铺资金将得到解冻。
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应诉不是主张你没有侵权,而是在有限的条件里面找出最有利我们的点,蓄力攻之。
尤其是要参与到PI诉中禁令的听证会,只要打掉PI,资金就可以解冻。店铺能正常运营、提取款项,对方也就没有叫嚣的资本。
至于案件怎么判,就交给法官去裁决。遇到这类侵权诉讼案件,除了和解和放弃账号,我们仍然有还有第三种解决办法,通过诉讼进行实体或者程序上的抗辩。
法律,依然是我们最有效的武器!
在这个案件中,还有一点值得我们去深思的,目前卖家所申请的外观专利,大部分产品已经面市很久,即便专利申请下来,在实际法庭的诉讼案件审理当中,往往经不起推敲。所以,各位卖家在找知识产权代理,一定要货比三家,做好前期的审查工作,避免空欢喜一场。
1 个回复
一只小跳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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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下来就是东莞工厂向美国法院提起侵权诉讼,把亚马逊上的疑似侵权的卖家告了。
然后卖家请了服务商申诉成功,钱又回来了。
所以这就是一个广告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