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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马逊报送按销售额还是回款不用再争了,因为我们收到了税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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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Lee已经写过一次关于亚马逊报送的文章了:《浅谈亚马逊税务报送后小卖家税务合规最优解》。本来以为尘埃落地,没想到关于这件事的讨论愈演愈烈,讨论的焦点从要不要报送,变成了报送什么数据,即是按销售额报送,还是按回款报送并且这些争论大多集中在企业所得税上(还在说交增值税的怀疑是大陸北方網友,可以叉出去先)。

两种观点都有一大票拥趸,都持有不可反驳的理由,各自也说服不了对方。说实话Lee之前也是有所犹豫的,但最后还是按销售额(income)报送了,结果今天接到SJ工作人员的电话(真人,非机器人)说我们销售额报少了,而且精准地报给我们一个数字,竟然还是有零有整的(后文详细说明)

Lee这两天还了解到有一些真实案例中,性急的卖家已经根据报送的销售额,稀里糊涂把增值税扫码缴完了,然后又接到SJ电话说报送销售额不对,还要重新申报补缴的(大雾(„ಡωಡ„)

所以还是有必要就这个问题再写一篇,以正视听(非财税专业人士,基于自身理解和经历,仅供参考,如有纰漏,烦请指正

首先我们总结下按销售额报送 VS 按回款额报送双方的理由。

支持按销售额报送的观点:此观点多由财税咨询公司提出,理由是如果按回款报送数据,那么卖家完全可以将回款一直做成0回款(e.g.,拉爆广告,促销等费用),这样后续的增值税也好,企业所得税也好,不管是什么税率,乘以一个为0的基数,税负都为0,甚至扣除其他费用项后为负数。这是与税收逻辑相悖的,也不符合国家反内卷倡议的。

所以才有了电商推广费用不超过15%的规定。

支持按回款报送的观点:此观点多由卖家提出,理由是和销售额相比,回款更能体现出卖家实际的销售净值,因为和传统行业甚至和国内电商相比,亚马逊平台大概收取了销售额的50%~60%作为费用项,这些费用项在平台端就被收走了,根本没有回到卖家的口袋。按照朴素的观点理解,企业所得至少得进到企业口袋里的钱才算所得吧?现在进到口袋里的其实是回款,理所当然应该按照回款作为销售所得来申报才合理。

两种观点都有一定道理,可能有人问了,那为什么不可以按照销售额作为企业所得,将平台所有扣除的费用作为企业费用去申报呢?这样不是两全其美嘛,即按实际销售额申报了,又没有虚增企业利润。

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好,点出了双方争执的核心问题:即企业费用到底是怎样认定的?

按照目前现行的标准,费用大概率只能用发票来认定。而亚马逊作为一家外资企业,是不可能按照国内税务要求,把广告费等任何一项费用开出普票或者专票的,部分费用有且仅有形式发票或者账单形式(Invoice & Debit)作为证明,更多费用连这些证明都没有。况且这种证明能否被国内税务机构认可,到现在也没有定论(有卖家反馈咨询深圳地区税务机构后回复正在研究,但没有具体的落地时间)

所以在Lee个人看来,目前跨境电商圈的种种乱象,包括卖家的各种焦虑和恐慌,甚至各种小道消息和谣言的流传,都是因为总的政策已经出来了,但是具体和细节的认定标准还没有完善导致的。
目前是一个跨境电商从野蛮生长到税务合规的过渡期。

那么在过渡期我们能做什么?Lee认为,对于绝大部分卖家来说,慢即是快,一动不如一静,让子弹飞一会,不必过于焦虑。

说人话就是:非必要不行动,让行动快的人先拿到一波结果反馈,我们再走一步看一步。拿这个报送来说,目前税局只是要求报送销售数据,不管报送销售额也好,回款也罢,目前并没有官方文件指导要报送什么,如果你是销售额党,就报送销售额,你是回款党,就报送回款。反正现在两派一半一半,你爱报送哪个就报送哪个,大不了重新申报。

再说得直白一点,我们身处文明社会,不是科举作八股文,卷面一个字都不能改,改了不至于名落孙山啊各位。

写到这里可能有人说了,那Lee你为什么按销售额报送?而且为什么还被打回来要求重新报送?

因为Lee就属于上面说的行动快的人,妥妥的典型反面教材呀,我已经拿到反馈结果了,还是SJ亲自打电话通知的(大雾(„ಡωಡ„))。

下面说说Lee的结论(前方高能,划重点):

1.报送数据需要按照销售额报送

2.销售额不是Income-Expenses(就是你们口中的回款)

3.销售额也不是Income

4.销售额更不是FBA product sales

那么销售额到底是什么呢?

销售额是Income栏,所有的Credit求和,即Credits Subtotals. SJ要我们报送的数据就是这个Credits Subtotals.

凡是被群发短信,或者打电话通知报送数据不符需要修改的,可以按照这个结论重新报送,Lee等大家反馈一波结果。

另外,Lee注意到小某书上的一张截图很流行,指出是应该报送的销售额是Credit Subtotals-Debits Subtotals, 我不清楚这个博主是否被SJ打过电话告诉应该报送的具体数据,但是Lee的结论是根据SJ给的申报数据反推过来的,只有789三个月的Credits Subtotals相加后乘美金汇率,才跟这个数值最相符。

相符到什么程度呢?

精确到十位数,只差了几十块钱(应该是汇率认定不同) 
https://assert.wearesellers.com/questions/20251029/c801847061f681af75e8b63060528f28.png
 
 
最后给几个FAQ:

Q: 我之前按照别的数据报送了,要不要按你说的主动改过来?
A: 记住上文提到的那个原则:非必要不行动,SJ不找你就别反复修改,至少你等Lee重新提交上去,再反馈结果呀。

Q: 报送后因为拿不到自己抬头的报关单据,财税公司说视同内销催我交增值税,要不要交?
A: 目前催缴增值税的据Lee所知比较少,晚点交的结果无非就是需要缴纳滞纳金(万五每天),但万一11月份出台政策完善这块的出口认定呢?那就变成免退免征了。所以还是那句话,让子弹飞一会。

Q: 0申报可以么?
A: 按回款申报也好,按销售额申报也罢,不管最后认定哪个,尚属于主观态度良好,客观不理解政策造成的,0申报你是几个意思?你又是什么态度?除开一些不可说的特殊情况,否则不建议0申报。
 
最后按惯例,依旧祝愿看到这篇文章的大家都能安全落地,合规经营,依法纳税,Q4大卖!
 
Lee
2025.10.30
已邀请:
以下内容来自财税老师分享的相关信息及个人收集的相关增值税信息,简单整理了一下,留作自己和大家参考

增值税是基于销售收入征收的流转税,与企业是否盈利无关。只要有应税收入,就需要缴纳增值税。
 
申报收入以哪个为准?​​答案:按销售收入,也就是平台统计的“真实销售收入”(GMV-折扣-退款)= 汇总表格中的收入项 (Income),而不是回款金额。汇率是按当月或当季度头一天,央行公布的汇率为准。
季度销售额小于30万(按月申报的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
为持续赋能小微企业发展,国家已将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这一重磅优惠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政策明确规定: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含本数),或按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季度销售额大于30万,但是年销售额小于500万
小规模纳税人 需按1%缴纳增值税
 
​年销售额超过500万怎么办?​​
​答案:​​ 会被强制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按13%缴纳增值税)
​未来的合规关键是与能提供发票的合规供应商合作
 ​有进项发票​(证明采购成本)
​有正规报关​(证明货物出口)
只要满足这两个条件,无论规模大小,小规模纳税人及一般纳税人均可申请免征增值税。
 
如果您的公司只有进项发票但没有报关数据,确实需要正常缴纳增值税(视同内销)。这是因为出口货物享受增值税免税或退税政策的核心前提是货物实际出口,而报关单正是证明货物已离境的关键凭证。
 
其实大家目前焦虑的点在于,毕竟真的要算到13%个点的话真的hold不住,因为免税的条件并非说的那么简单,样样都是成本。政策是灵活的,合规的最终目的也不是把企业逼上绝路,后续应该会有具体的优惠政策发布,如果未来还想继续经营下去,合规是必然的趋势,要学习要利用好政策要变得更强,才能走得更远。
 
以上内容仅为增值税的内容,如果上面有什么地方不对也欢迎大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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