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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海关改革:低货值商品难逃改革,IOSS不仅要交增值税还要交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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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欧盟已经生效的新增值税改革法案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所有进口到欧盟的商品,无论其货物价值的多少,都需要依法缴纳增值税。 
同时,为了确保该项法规能够顺利实施,欧盟为了那些从第三方国家或第三方领土的货物,能够进口到欧盟市场进行远程销售而制定了特殊计划,以确保低货值(不超过150欧元)的商品在销售时,能够更便捷的缴纳和申报增值税。这项计划也称为“进口计划”,也就是IOSS(进口一站式服务)。
https://assert.wearesellers.com/questions/20230609/69ee37f66e1b26f6aa48e21460959617.png
而在2023年5月1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欧盟关税联盟改革提案”当中,引入了一项新的 “视同进口商” 的概念,旨在取消此前欧盟税改当中对于不超过150欧元的商品销售使用IOSS进行申报的门槛,该项拟议预计2028年正式实施。
所谓的“视同进口商”实际上指的是,从第三国家/地区进行商品进口并且使用IOSS的人。当产生远程销售订单的时候,将需要承担相应的关税,并且在海关确定商品货值时将能够应用“远程销售的简化关税处理"。
 
远程销售的简化关税处理:
在简化关税待遇下,视同进口商可以对海关价值适用以下其中一种关税:

0%(例如书籍、印刷材料、艺术品);

5%(例如玩具、乐器、金属餐具);

8%(例如丝绸和棉制品、陶瓷制品、照相制品);

12%(例如皮革制品、旅行袋);

17%(例如鞋类、玻璃器皿)。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系统税率都是高于本该适用此类商品的关税税率。卖家在清关的时候同样需要在“货物预报信息表格”当中填写HS代码,但是为了使货物能够更快速的完成通关,视同进口商不必对货物以更细的分类进行划分。

同时,卖家不再需要证明进口产品的原产地(依据MUCC第149(4)条),此前适用免征关税的产品将继续适用。

简单的来说,原本使用IOSS的低货值商品,使用了新的海关系统去清关,把这些低货值商品的关税归回了5个大类,卖家不仅要交增值税,还要缴纳关税。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清关的流程,加快了卖家的通关速度,同时打击了关税欺诈的情况。

IOSS适用于哪些跨境卖家?

想要申请IOSS注册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商品在被销售时从第三方国家或者地区发货或运输;

◆ 此商品发货时实际价值(内在价值)不超过150欧元;

◆ 此商品由卖家或以卖家名义进行发货或运输;

◆ 此商品不是欧盟统一消费税的应税商品(多为烟酒类产品)。

一般情况下主要也分为了两类的卖家:

位于欧盟境内的卖家 

通过自己的网站,向欧盟的消费者提供从第三方国家/地区运输的货物。

非欧盟境内的卖家 

通过自己的网站,向欧盟境内的消费者销售商品时:

如果非欧盟商家所在国家(发货国家)与欧盟国家有增值税互助协议,则可以直接注册申请IOSS。

如果非欧盟商家所在国家(发货国家)与欧盟国家没有增值税互助协议,需要指定位于欧盟的税务代表,代为注册IOSS和申报。

 注意  

IOSS所需要求的税务代表,必须是位于欧盟境内的应纳税人,税务代表对其所代表的卖家和电子界面的IOSS增值税申报和支付承担连带责任。

在此之前,欧盟委员会表示,过去在进入欧盟的此类包裹中,目前有多达65%的包裹价值被低估,以避免进口关税。这次改革主要简化了从欧盟以外购买的最常见低价值商品的关税计算,将数千种可能的关税类别减少到只有四种。

这将使计算小包裹的关税变得更加容易,帮助平台和海关当局更好地管理每年进入欧盟的10亿电子商务采购。它还将消除欺诈的可能性。新的、量身定制的电子商务制度预计每年将为海关带来10亿欧元的额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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