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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马逊12月25日生效的日本《产品安全四法》常见问题解答。
1.认证机构·认证报告书·合格证明书
2.进口商·特定进口商资格
3.国内管理人
4.METI申报手续·要求
5.产品标签·铭牌
6.现有产品·库存
7.PSC(消费生活用产品安全法)·婴幼儿玩具
一、认证机构·认证报告书·合格证明书 所有PSE对象产品都需要合格证明书(CoC)吗?
并非所有产品都需要。只有当进行事业备案(申报)的经营者制造或进口的电气用品属于特定电气用品时,才需要取得 合格证明书(CoC)。
圆形PSE产品除了试验成绩书外还需要合格证明书吗?
圆形PSE标志对象产品(非特定电气用品)不需要合格证明书。菱形PSE标志对象产品(特定电气用品)需要合格证明书。
二、进口商·特定进口商资格 哪些海外经营者属于特定进口商?在Amazon从海外销售的情况下是否属于对象?
海外经营者通过Amazon等电商平台直接向日本国内消费者进行销售时,该海外经营者将成为特定进口商,需要进行事业备案(申报)。
我是销售者/海外经营者,制造商或工厂已经向日本国内的进口商进行了事业备案(申报)。这种情况下也需要重新提交吗? 海外经营者是否不需要指定国内管理人?如果委托日本的进口商进行事业备案(申报),只需制作合同书并申报即可吗?
海外经营者在不通过日本进口商直接向日本国内消费者销售商品的情况下,需要作为特定进口商进行事业备案(申报)、选任国内管理人,并确保产品符合技术基准。
另一方面,如果海外经营者所销售的产品在日本存在有买卖合同等关系的国内经营者,并通过该国内经营者向日本消费者进行销售,则该国内经营者将被认定为日本境内的进口商(规制对象经营者),在此情况下,海外经营者无需进行事业备案(申报)。
法律修订前的规制对象经营者,即日本国内的进口商,在法律修订后仍将继续作为规制对象经营者。
三、国内管理人
如果日本法人进行销售,是否不需要国内管理人?
如果日本国内有海外经营者的进口商(日本法人),根据修订法案该事业者仍将继续作为进口商成为规制对象。因此不需要选任国内管理人(海外经营者作为特定进口商进行事业备案时,需要选任国内管理人)。
可以指定之前为我们进行事业备案(申报)的经营者作为国内管理人吗?
如果该经营者满足以下国内管理人的基准,可以选任为国内管理人。
国内管理人的基准 :
- 在日本有住所(备案时需提交登记事项证明书或住民票)
- 已获得备案经营者(特定进口经营者)授权,可接收经济产业大臣根据法律规定发出的处分通知,以及经济产业大臣发出的提供意见机会的通知(备案时需提交经济产业省规定格式的“授权证明书”。)
- 不是违反法令且预计将继续违反法令的人(即必须是能够遵守法令的人)
- 具备日语会话能力
- 就国内管理人业务签订包含以下事项的书面委托合同(备案时需提交合同书。合同书限用日语或英语。如使用英语,还需提交日语译文。):
- 与经济产业大臣之间的联络体系
- 针对进口电气产品的召回措施及防止风险、危害扩大的对策
- 关于上述第 2 点所述授权相关的事项
- 关于检查记录和合格证明书副本的提供与保存相关事项
- 关于报告征收、现场检查及电气产品提交相关事项
- 其他由经济产业大臣认可的事项
- 国内管理人须具备适当的业务执行能力与管理方式
国内管理人和进行事业备案(申报)的经营者必须是同一主体吗?
海外经营者进行事业备案(申报)时,需要选任在日本国内能对产品安全性负责的人作为国内管理人,因此必须选任与进行事业备案经营者不同的人。选任时需要满足国内管理人的基准(国内管理人基准同问题9)。
即使在事业备案(申报)的有效期限内,也需要追加国内管理人吗?还是等到期限到期?
向国家提交的事业备案(申报)没有有效期限。
如果到12月25日前无法与国内管理人签订合同会怎样?有宽限期吗?
如果没有选任国内管理人,即使提交了事业备案(申报)也会被视为无申报,将无法销售。
如果停止销售PSE对象产品,只销售不包含PSE在内的产品安全四法对象外的商品,是否需要指定国内管理人?
如果销售产品安全四法规制对象外的产品,不需要显示PSE标志,因此无需选任国内管理人。但是,即使是产品安全四法规制对象外的产品,也可能成为其他法令的规制对象,请遵守相关法令的规制。
圆形PSE产品也需要国内管理人吗?
圆形PSE也是产品安全四法的规制对象产品,因此需要向国家提交事业备案(申报)并选任国内管理人。
一个海外经营者可以指定多个国内管理人吗?另外,在提交多个事业备案(申报)时,可以指定同一个国内管理人吗?
事业备案(申报)不是以经营者为单位,而是以特定产品的区分单位(电气用品的区分单位)提交。因此,可以根据事业备案(申报)的区分选任不同的国内管理人。另外,即使需要根据特定产品的区分(电气用品的区分)提交多个申报,也可以选任同一个国内管理人。
四、METI申报手续·要求
从产品销售开始后多久内需要提交事业备案(申报)?
电气用品安全法:根据《电气用品安全法》第3条规定,事业开展后30日内,须以指定格式向经济产业大臣提交相关备案材料。需特别注意,所谓“事业开始日”,指的是实际制造或进口(通关)电气用品的具体日期,同时也包括为事业准备事项、内部决策等相关行为的日期。
消费生活用产品安全法: 要显示PSC标志,需要提交事业备案(申报)。根据消费生活用产品安全法,只有显示了PSC标志的特定产品才能进行销售或为销售目的而陈列。因此,在销售或为销售目的而陈列产品之前,需要提交事业备案(申报)。另外,由于需要确认书类的形式,事业备案(申报)的受理需要一定天数。
事业备案(申报)是以海外经营者为主体还是以国内管理人为主体?
事业备案(申报)文件以海外经营者名义提交,申报文件需要记载国内管理人的信息。
在保安网申报时,进口商信息应该填写日本管理人还是中国企业?
在保安网申报时,“制造事业者”信息需要填写进口商的名称和住所等信息。此外,还有海外经营者选任的国内管理人信息,需要在其中输入国内管理人的名称等信息。
产品铭牌的申报者名需要记载海外经营者名吗?需要记载国内管理人名吗?
根据电安法施行规则第17条,规定了应显示的事项,产品铭牌上记载的申报者名需要记载作为申报经营者的海外经营者名称。因此,产品铭牌上不需要记载国内管理人名。
在多个店铺销售同一产品的情况下,各店铺都需要进行事业备案(申报)吗?
即使在Amazon上运营多个店铺,如果是同一企业运营,不是根据店铺而是由该经营者提交申报书。
向多个电商公司销售同一制造商的产品时,需要几份事业备案(申报)?
向国家的事业备案(申报)不是根据销售的电商公司数量提交,而是按制造/进口的电气用品区分提交。
PSE对象商品中规格不同的产品可以归入同一事业备案(申报)吗?可以包括多少产品?
申报按"电气用品的区分"进行。请选择"电气用品的区分"所需的"型式的区分"。没有规定多少产品的限制。
如何确认事业备案(申报)已被受理?
如果通过邮件直接向国家发送申报文件,受理完成的邮件将发送到申报经营者的邮箱地址。另外,如果在保安网进行电子申请,也会向申请者的邮箱地址发送受理完成的邮件。
可以确认过去的事业备案(申报)吗?
关于法律修订前提交的备案(申报),可以通过向国家进行基于法律的开示请求来确认。另一方面,关于法律修订施行日以后事业备案(申报)的内容,相关申报信息将于12月末在正式启用的申报信息公示平台上予以公布和确认。
如果菱形PSE的合格证明书的申请者是工厂,作为销售者是否需要再次申请合格证明书的交付?
如果您所说的“销售者”相当于“进口商”,需要通过您所说的“工厂(理解为制造商)”发行、保存“合格证明书的复印件(副本)”。另外,从2025年12月25日以后,如果“菱形PSE的认证取得者”在线上商城出品并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将成为“特定进口商”,无需再次接受合格证明书的交付。
合格证明书必须是纸质原件吗?电子文件保管也可以吗?
根据电气用品安全法第9条第1项的记载,合格证明书必须以纸质原件保存。不允许电子文件保管。
五、产品标签·铭牌
PS标签显示在盒子上是否符合要求?
关于消费生活用产品安全法中的婴幼儿用玩具,基本上要求标志显示在产品本体上。但是,如果标志显示在容器包装上则可以省略本体上的显示。无论哪种情况,都要求在表面容易看到的地方以不易消除的方法显示。
另一方面,除婴幼儿用玩具外的产品安全四法规制对象产品的标志显示,要求在电气用品的表面或机器本体容易看到的地方以不易消除的方法显示。
PS标签必须直接印在产品本体上吗?还是贴纸也可以?
法令上规定为"以不易消除的方法显示",因此可以贴上印刷了不易消除内容并且不易剥落的贴纸来进行显示。
我是直接向日本消费者销售的海外经营者。产品铭牌的申报事业者名需要从日本代理店名称变更为自己公司名称吗?
直接向日本消费者销售产品时,该海外经营者需要作为特定进口商进行备申报。该商品的铭牌上显示的事业者名将是申报事业者名(特定进口商名)。
另一方面,如果海外经营者的产品在日本存在有买卖合同等关系的代理店(国内经营者),并通过该国内经营者向日本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情况下,法律修订前的规制对象经营者即日本国内的进口商,在法律修订后仍将继续作为规制对象经营者。
法律修订前的规制对象经营者即日本国内的进口商,在法律修订后仍将继续作为规制对象经营者,因此无需变更铭牌。
六、现有产品·库存
新规制下需要重新制作、取得哪些文件?
关于伴随修订法作为特定进口商进行事业备案(申报)的注意事项请确认以下内容:
【备案(申报)方法】可通过保安网(通过国内代理人等的代行申请)、邮件(海外经营者的直接申请)受理,但通过国内管理人等在保安网进行代行申请(代理人进行手续的情况(除行政书士外),必须提交委任状(样式自由)),可以更顺利地进行手续。
【提交窗口】如果国内管理人的事务所、营业场、店铺或仓库仅在一个经济产业局的管辖区域内,请向各地域的经济产业局提交;如果跨越多个经济产业局的管辖区域,请向经济产业省本省提交。
关于邮箱地址,请确认https://www.meti.go.jp/product ... .html。
【必要文件】特定进口商在事业备案(申报)时需要的文件如下:
① 事业备案(申报)书(※需要记载国内管理人的信息)
② 国内管理人的登记事项证明书(国内管理人为法人的情况)或住民票复印件(国内管理人为个人的情况)
③ 权限证明书
④ 委托合同书复印件
⑤ 誓约书
其他详细信息请确认官网:
https://www.meti.go.jp/product ... .html
法律修订前已经纳入FS仓库的产品,法律修订后需要销售终了或退货吗?如果对12月25日以后纳入仓库的商品进行对应,已经纳入的商品可以继续销售吗?
法律修订前通关手续完成后保管在FS仓库的产品,法律修订以后也可以继续销售。
即使是在海外库存的商品,也需要配合新规制变更产品铭牌的显示吗?
即使是保管在海外的库存,从修订法施行日的12月25日以后,如果通过线上商城等直接向日本消费者销售产品安全四法的规制对象产品,需要在向国家进行事业备案(申报)后显示PS标志,该铭牌上需要显示申报事业者名。
销售中的产品需要在何时采取行动?如果不进行备案(申报)会怎样?
从修订法的施行日12月25日以后,如果通过在线商城等直接向日本消费者销售产品安全四法的规制对象产品,该商品需要显示PS标志。因此,请预先向国家进行备案(申报)后,显示PS标志。
如果没有进行备案(申报),将无法在特定产品等上显示PS标志,将无法销售产品。
七、PSC(消费生活用产品安全法)·婴幼儿玩具
我是海外经营者。对于已经在销售中并且在海外/FS仓库有库存的3岁未满儿童用玩具,12月25日以后继续销售时需要备案(申报)吗?
法律修订前通关手续完成后保管在FS仓库的产品,法律修订以后也可以继续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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