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别被核定征收忽悠了,深圳电商大卖疑似按收入25%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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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今天要讲的是之前讲过的一个案例(后来很多其他公众号纷纷转发),但是这里面有一个细节,我们在前一篇文章当中并没有披露,原文:深圳亿级电商大卖隐瞒收入,补税+罚款超9500万元!

阅读量达到 14000+,行业内细分排名TOP,我们的公众号文章一次又一次的被友商致敬,而且后台数据显示已成为友商的入职学习培训教程,阅读量排名靠前的全部是友商的人员,这里就不截图了,拜托友商下次可否用小号???[图片]这个细节重点是我们感到非常怪异,但是今天还是有必要把它披露出来,因为很多人总是以为核定征收就没有什么太大问题了。

其实会依据国税发〔2008〕30号文核定征收里面的第9条来处理,一旦达到20%没有调整,可能整个核定征收就会失效。

并且即使通过“核定征收”,税局后面还有审计总署,现在还有很多企业在补缴前几年核定征收的旧账!

所以,现在还在推动跨境电商卖家去做"核定征收"的服务商,一定要摸一下自己的良心,能不能经得起历史考验。01
隐瞒收入1.6亿元
这家深圳电商到底多大胆?我们先一起来看下这个案例,处罚通知书的具体细节!

【通知书原文(简略版)】

深圳市X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3005XXX)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一)违法事实及证据

1.查明的违法事实

(1)增值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方面

经查,你公司2019年度至2020年度在账簿上少列收入161,856,948.12元,其中2019年度少列收入91.446.042.16元,2020年度少列收入70,410,905.96元……

(2)企业所得税方面

你公司2019年度至2020年度在账簿上少列收入161,856,948.12元,其中2019年度少列收入91,446,042.16元,2020年度少列收入70,410,905.96元……

2.违法后果

(1)增值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方面

经计算,你公司少缴2019年度至2020年度增值税19,208,575.72元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1,344,600.31元。

(2)企业所得税方面

经计算,你公司少缴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19,819,944.13元,少缴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15,384,952.84元。

3.证据指向

上述违法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实:

银行流水账单、电商平台数据、走逃失联证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等。

(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及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你公司少缴的2019年度至2020年度增值税19,208,575.72元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1,344,600.31元、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19,819,944.13元、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15,384,952.84元,处百分之六十的罚款33,454,843.80元。上述拟罚款合计33,454,843.80元。

【案件分析】

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少申报的收入一模一样,超过1.6亿元,涉嫌“隐瞒收入、虚假申报”![图片]
粗略计算下,发现一个很大的问题,补缴的企业所得税占收入的比例约为21.75%,非常接近企业所得税的25%税率,

有理由怀疑这家电商公司企业所得税并不是按照核定利润率的4%去补缴,而疑似是按照25%的税率去补缴企业所得税!

我想,这颠覆了很多卖家以往的认知,这是非常罕见的案例,按照以往实务中,电商企业被稽查,一般都是按4%的核定利润率来补缴企业所得税,但这个案例并不是,这足以给所有抱有侥幸心理的电商卖家敲响警钟!

但事实上,核定征收现在已经很多地方都行不通了,核定征收不但政策收紧,甚至在稽查案件的过程中也不会按这个来核定计算企业所得税。

国税发〔2008〕30号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里面明确提到: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本办法。

在实务中,各地税务机关通常会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列为一定规模以上企业不能申请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因此,稽查后直接被调整为查账征收。又因该电商公司“隐匿收入”,导致成本费用无法准确核算且缺乏合法凭证,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成本,按隐匿收入的25%税率全额补缴!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文《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里面第十四、十五、十六条款表明了,如果企业无法获取第十四条所规定的的真实资料,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正视“核定征收”】

讲到最后,我们需要去了解核定征收到底是什么,

本质:核定征收是税务机关针对无法准确核算税款的企业采取的一种简化征管方式,不是一种税收优惠。

适用:通常只适用于账簿不健全的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一般纳税人、上市公司、银行、房地产企业等基本被排除在外。

以往确实会存在,某些电商卖家“隐瞒收入”超1亿元,最后增值税只按1%来补缴,企业的应税得率按核定征收的4%来计算。详情可看这篇文章:【典型案例】数亿元出口收入未申报被追缴增值税!跨境电商不能忽视的是增值税细则第38条,否则补税19.5%起!

之前我们提到了,在前段时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里面第三十八条明确提到:

第三十八条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并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当期起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很明显就是在堵住这个税收漏洞,让抱有侥幸心理的卖家“无处可逃”。

事实上,现在无论是做国内电商还是做跨境电商的卖家,在《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以及相配套的政策法规下,还想继续“隐瞒收入、虚假申报”的,必定会被金税四期所链接的大数据筛查出来,相应的,违法成本也会极大的增加,做好跨境电商财税合规才是当下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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