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 发现 Amazon 亚马逊平台报送收入与结算报表口径不一致,...
亚马逊平台报送收入与结算报表口径不一致,结算时间和配送时间不同口径计算收入差异约0.5%,按结算时间核算是否合规?
首先平台报送的季度销售收入,是按照订单的配送完成时间或交易完成时间统计。
但我们想提高核算效率,想直接按照亚马逊结算报表的结算时间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
这种方式操作比较简单,也便于平台收入、回款和销售成本核对。
但由于亚马逊结算存在时间差还有汇率的问题,还有比如第一季度最后几天已经配送完成的订单,可能到第二季度才进入结算报表,因此会出现大概0.5%的收入差异,这部分并不是永久少申报,会在后面时间申报
我们是在深圳南山的,想问是否税局能够认可用这种方式来核算收入和成本;还有是否会触发预警。或者说是否税局已经有严格的要求,就是得按亚马逊推送的数据来当收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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