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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个月听了几十场官方税务宣讲会的一点心得,希望大家不要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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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10月份亚马逊宣布向税务部门推送互联网涉税信息之后,身边的很多老板都惶惶不可终日,每天都处在十分紧张和焦虑的状态,这种源于未来税务的迷茫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影响十分之大。反正我们公司大大减少了出货的数量以及新品的开发,公司里面的员工也害怕公司效益问题而被毕业。
 
因此近一个月我把能去的官方税务宣讲会都去了一遍,总体来说有以下几点心得:
1. 企业增值税总体可免,企业所得税必须得交。
国家对于增值税的定义就是境内发生增值的部分缴纳增值税,跨境电商都是海外发生的,不会征收增值税,会想尽办法帮忙免掉增值税,例如无票免征、跨境备案等等。企业所得税是全球性的,只要你是中国企业并且产生了利润,就得缴纳增值税,这个是纳税义务,必须得交。
 
2. 官方已经充分了解我们的业务逻辑了,对于大家的痛点都十分清晰,不会让大家团灭的。
目前我们得知官方已经深入调研了好多企业,了解跨境电商的经营模式,其中最出名的可能就是大家所熟知的赛维模式(赛维哭喊不得,原地叫喊倒霉到底是谁一直在叫喊的,导致他们成为一个典型例子)。我在这里举例一个细节,大家就知道官方有多么深入的了解大家的业务逻辑了,就是官方已经连大家通过更换亚马逊主体的方式,把店铺主体改到香港那边都知道了,而且深入了解了亚马逊的审核等等,总之奉劝大家,没必要通过这种方式躲避税务,慢慢的等待后续的政策引导即可。
 
3. 官方还在讨论和制定解决方案,大家不要着急,不要焦虑,慢慢等税局的政策引导,正常经营即可。
 
4. 增值税可免,但是企业所得税才是跨境大头,接下来引用一位大佬(***轩)的发言:
 
现在推的无票免增,所得税才是大头,无票也解决不了,和后面需要找税务部门去做的核定征收,阻力也不是一般的大,我不太看好,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说过9810是B2B,取票相对9610难度要小很多,要求各地税务局不要放开,核定征收,也基本都是没有办法核算成本利润的时候采用的,哪个亚马逊卖家算不清楚自己的成本利润,无非就是取票的成本有点高,不愿意取票罢了,取票成本高肯定不是核定征收的法定理由。深圳现在个体工商户都是查账征收,都没有核定征收了,几千万营收的亚马逊公司搞核定征收么。现在情况是小县城的房子卖不出去,没有税源,但是工厂基于成本考虑越来越多的往小地方搬。 大城市搞核定征收,不是鼓励无票采购么,无票采购,小县城工厂就不需要报营业额,没有增值税和所得税。这应该跟国家大方向不符吧。不如直接和海关税务部门看怎么解决9810目前面临的问题。比如9810,亚马逊的佣金5%抵扣,怎么解释,是否要补充完善2006的法规条文,亚马逊是否认定为中介,因为这个条文下的保险 房地产中介都是不承担最终商品服务交付的,亚马逊可是最后兜底消费者的,完全不一样的性质,亚马逊收取的佣金,包含了卖家可以享受的低价配送费,其他平台提供亚马逊同等效率的服务最少5-7美金起,亚马逊可以3-5美金。还有就是非常关心的退税怎么核销,不增加专管员的额外负担,不然退不过来,那么多商家,几千万上亿的数据,人工去核对肯定不行,是否对接卖家ERP,或者ERP做税务认证,直接出核销报告。银行如何直接对接亚马逊后台,不用繁琐的报表,也不需要第三方支付平台中间抽一次水,第三方平台的手续费+汇损和政府给的补贴差不多了。实在无票,是否放开成立采购中心,对采购个体户试行平台监管的查账征收,要求采购个体户开公户采购+5%采购利润留存,类似1039平台那种方式,查账征收但认可公账支付的采购成本+沟通记录截图,来反向开票,然后去解决无票的问题,好像比给动不动2000-3000万销售额的亚马逊有限公司搞核定征收阻力要小些。

还有关于税务领导认为的淘宝天猫和亚马逊没有区别的问题,也需要单独研究,淘宝天猫的商家跑路了,平台只承担保证金范围内的责任,也就是最终商家是兜底的,商家兜不住了,消费者倒霉。消费者在亚马逊买东西,最终兜底的是亚马逊。卖家在平台的角色,消费者是卖家的顾客么,卖家确定不是的,是亚马逊的。因为你没有买家的任何可以用的信息,甚至不能单独和买家联系,亚马逊提供了客服 物流 控制了库存,多发不行扣钱,少发扣钱,卖快了扣钱,卖慢了扣钱,这不是供应商才有的待遇么。消费者投诉了,不管是否真实,先下架,卖家证明没有问题了,审核通过了才能再卖,直接有罪推定。链接也不是你的,你店铺挂了,其他人可以直接跟卖。和国内平台区别不是一般的大。能有个50%的回款的,都是大品牌才能有的待遇了,大部分人就40%左右,大头都是亚马逊的,所以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记账都是有待商榷的。淘宝平台很少有大面积卖100,最后只能回来40块钱的吧,拼多多也不可能大面积出现这种情况吧。所以和国内平台有非常大的区别。这些都需要研究现有的法律法规,去打补丁。
 
总之大家不要焦虑了,该干啥就干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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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也是头大,联系所有的工厂商家店铺开票,联系物流开票。

大头其实是企业所得税+分红税。
这是大头,大头,大头。

针对亚卖家马逊境外收入的增值税,该不该交,都有争议。
正常按法律是境外发生的交易,是不用缴纳国内增值税的。
关键是大部分都是不合规的买单报关,双清报税出去的。此种方式已在国内存在并壮大十几年之久。

自从11.5日收到短信到现在,已过去20多天,官方都没有明确的法律条规。
目前销量低,金额小的小规模店铺,因为不担心升一般纳税人,我先按销售额1%去报。
目前销量大,金额大的有点规模的店铺,7-9月第三季度大约350WRMB销售额,但是10-12月第四季度100%超500WRMB的公司按回款去报。并将情况加以说明。
 
增值税按1%去交,都不会太多,算是花钱买安心了。
企业所得就尽量去补成本票吧。剩下的合理避税,都各凭本事了。
 
目前还是等官方出细则吧,大数据时代,合规是正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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