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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级话题 # 亚马逊等平台数据需报送税务局?新规下,都会有哪些变化?怎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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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这次明确规定境外平台也在规定的范围内!
截图1.png

原文链接: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6/content_7029727.htm
  
所以请问大家都知道怎么报?是做temu有需要提报吗?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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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H

赞同来自: noone TINCHEN

看了税务总局的原文和附件。开头也指明互联网平台企业范围了,互联网平台企业是指包括境外平台企业(亚马逊,沃尔玛等)和境内平台平台企业。有一段话也明确提到了,附件5 的表格是要平台填报。原文如下:
(三)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收入信息

1.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填报《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收入信息报送表》(附件5),报送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上季度的下列收入信息:

(1)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包括收入总额、退款金额、收入净额等;

(2)从事其他网络交易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交易(订单)数量。

我的理解是,目前税务总局是要摸底国内电商和跨境电商的实际收入了(先拿数据),具体什么时候怎么收税(所得税还是其他税种)还要等后续的说明。对于我们这种跨境小卖家来说,先让子弹飞一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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