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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亚马逊税务报送后小卖家税务合规后我们接下来的处理方案
目前我们公司有3个账号,下面说说后续的处理方案:
1. 我们先申请了进出口权,以自有抬头报关,争取实现10-12月份免税。但因为是在10月之后才注册的进出口权,差不多11月才以自有抬头发货报关,不确定是否能达到10-12月份全免。按代理的说法是可以的,不知道有没有小伙伴了解这方面情况?
2. 我们后续的货款都由供应商开票。我们的理解是,一旦取得进出口权,增值税就会免征,这样无论以后是不是小规模纳税人,要考虑的就只是企业所得税。
3. 因为是老账号,我们不打算申请退税。听说首次退税往往需要倒查,因此目前我们的决定是不退税。这里,我看到不少大V或公众号的处理方式是换主体,尤其是香港主体。我想请教,换主体的目的是为了日后升级为一般纳税人后退税吗?
4. 之前潜水看到有人说,升级为一般纳税人后,需要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里我也有疑问。既然已经免税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有什么关系呢?普通发票记入成本,抵扣企业所得税。毕竟是小规模经营,在扣除各项开支后,还有300万的压力,难以实现。不知道我理解的对不对?
以上是我们目前能想到的,麻烦有了解的朋友看看,还有什么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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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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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看是什么监管方式出去的。如果是0110,就是报关单出多少=回多少=免多少。
如果是9810,按照销售额出口报关就全免,允许差额收汇。(9810退税不认普票)
换境外主体,是因为境外主体的销售额不报送。换境内主体,是拆分销售额,维持小规模,避免上一般。
一般纳税人做好出口报关,季度增值税是可以全免。
企业利润小于300万,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可低至2.5%-5%。
企业利润大于300万,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适用25% 的法定企业所得税税率。开专票,可退税,退还其国内采购环节所支付的进项税额(即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开普票还是专票,也要看你供应商是什么规模,万一你的供应商是一般纳税人,只能开专票呢?也有人说了,企业利润没几百个W,做好报关,没必要看HK主体。
每家规模和人力资源情况都不一样,不要完全套用别人家的模式,得找到适合你规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