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 发现 经营管理 关于千岸科技收到北交所的问询函要点解析!
关于千岸科技收到北交所的问询函要点解析!
7月24日,千岸科技已经收到北交所的第一轮审核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如果需要问询函的全部源文件,请关注并后台私信(问询函),即可获取!
整个问询函所提及的内容很多,涉及多方面的问题,今天只摘其中的三点重大事项出来分析:
问题2. 关于经营合法合规性,
问题3. 电商销售的真实性及核查充分性,
问题4. 采购价格的公允性[图片]关于经营合法合规性
以下为问询函原文:
关于千岸科技的经营合法合规性,我们总结了一下北交所的问询函主要的几个问题:
1、需详细说明、亚马逊、eBay、速卖通等店铺的销售情况、回款情况等信息;
2、多店铺运营这个商业模式的合理性及运营风险;
3、销售产品的资质、许可、知识产权保护等风险;
4、资金流转是否符合外汇监管要求;
5、营销推广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6、关于消费者信息数据的收集和保护等问题;
7、说明往期延迟缴纳税款的原因,及整改措施。
可以发现,几乎全都是跨境电商销售商品时最容易触及的雷区问题,包括从商业模式架构搭建、销售、推广、收汇、纳税等等情况,全都涵盖。
有一句话这样说的:“同行业上市公司怎么做,我们跟着做的就行”,跨境卖家可以参考千岸科技的模式,与自身进行对照。[图片]
[图片]电商销售的真实性及核查充分性,
以下为问询函原文:
比较值得关注的是两个问题,一个是收入确认方法合规性及收入确认时点准确性;另一个是第三方回款及现金交易;
收入的确认方法合规性和收入确认的时点准确性,其实是要根据不同销售模式的销售流程,说明各种销售模式下收入具体确认时点及依据;
这个也是当下跨境电商财务上遇到的难点,
若选择下单付款即确认收入,商品控制权尚未转移,企业风险较大;选择商品发出并确认收货时确认收入,由于跨境电商对于商品有退换货期限,企业在退换货期间仍是风险承担者,而选择退换货期满时确认收入,尽管风险相较前两种要小,但其收入确认跨度较长,相关信息不能及时获取,不能真实、可靠反映实际销售收入,影响决策及时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第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第十三条规定:“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企业应当考虑下列迹象:
(一)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二)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三)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四)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六)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如果公司存在不同的销售模式,应当建立起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收入确认时点满足《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并且收入确认政策、时点符合行业惯例。
至于第三方回款及现金交易,北交所想要确认的是,第三方回款的资金和实际发生的业务合同、物流单证是否完全一致,并且与利益相关者无关联关系![图片]
[图片]采购价格的公允性
以下为问询函原文:
这里其实就是跨境电商卖家经常遇到的关联交易和定价公允性的问题,只不过在IPO的问询函中,会问的更深入、更细节;
事实上,跨境电商企业的整个业务过程中,采购主要通过境内进出口公司,销售通过店铺公司,资金归集主要通过香港或境外平台公司。店铺公司不做会计处理,最终销售计入香港或境外平台公司。因此,跨境电商企业将销售和收款分离,导致业务流、资金流和实物流不一致、分别体现在不同主体。
所以,对跨境电商企业来说,有境内公司和境外公司多层架构情况下,一定需要进行财务报表的合并,这样才能确定真实的收入,所有的跨境卖家都应该这么做,才能真正的“一套账”合规。
而对于大多数卖家而言,这些问题都相对专业,更需要一些专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辅导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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