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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跨境电商这么多年,你们公司领过补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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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nker 2017年获得的补助共计14项,计入“其他收益”金额超过900万!
  • 傲基电商,2016年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专项扶持计划等多项文件,同样获得了超过900万的政府补助。

看到这些,我惊了,900W!大佬吃肉,我们小公司不知有没有什么类型的汤可以喝?
 
已邀请:
我们公司有详细了解过关于相关补贴申请,然后放弃了,总结下来:
  1. 资质要求不多,但是申请的周期长、审批繁杂。
  2. 审批过程涉及到专家评审、现场抽查和专项审计等程序,对符合资助条件的项目才可以给予资助, 资助金额为资助上限乘以项目评审得分系数。这个评审系数很重要,不是随便可以忽悠到的。
  3. 需要有近几年的实际企业开办费用明细、各类合规票据,发票如果不合规不行,单据不全不行,账务税务不清楚不行……实际可以申请到的可能只是这些实际产生费用的1/7-1/10不到。


目前市面上有专门做这些申请代办的企业,都是以拿提点的方式为主。补贴申请适合高成本运营类企业,例如sellergrowth卖家成长这类服务型企业,以及高成本投入的跨境电商实体,例如有独立站的跨境电商公司。这些补贴对于这些公司的实际投入成本而言,可能只是九牛一毛吧。
 
不过有补贴总比没有补贴好。
 
以下以深圳为例,跨境电商可申请的12类政策补贴
 
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1. 企业所得税一律由25%减按15%征收;
  2. 人才购房及人才租房补贴,补贴额40万,各区按比例配套资助;
  3. 品牌提升:科技类企业唯一“国”字招牌企业荣誉,电子商务时代极大利于促进企业异地成交,是企业实力的最佳象征;
  4. 直接奖励:深圳市配套各区资金奖励(15万~35万);
  5. 研发费用最高补贴30%,各区配套补贴;
  6. 申报各项政府扶持专项资金必备条件;
  7. 优先获得办公及工业用地,很多地方政府还可以免费用地;
  8. 高新技术企业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体系;
  9.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10. 优先获批各大银行的贷款。

 
二、企业研究开发资助
 
按研发投入10%—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
 
三、中央外经贸跨境电商类发展专项资金资助
  1.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类项目:单个项目的资助上限为300万元;
  2. 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单个项目的资助上限为500万;
  3. 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协同类项目:单个项目资助上限为400万元;
  4. 跨境电子商务市场开拓创新类项目:单个项目资助上限为300万元;

 
四、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
  1. 经工信部、省经信委评定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
  2. 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试点企业,每家奖励50万元。

 
五、电子商务示范奖励
  1. 对获国家部委批准,成为国家级电子商务领域示范、试点企业或基地的,每家奖励100万元;
  2. 对获广东省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成为省级电子商务领域示范、试点企业或基地的,每家奖励50万元;
  3. 同一企业如同时获得国家部委和广东省示范试点资格的,按高原则奖励,不双重执行,同一级别不同类型奖励只能申请一项,不重复奖励;

 
六、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规模奖励
  1. 对上一年度本企业服务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的,奖励100万元;
  2. 对上一年度本企业服务收入达到10亿元以上的,奖励200万元。

 
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引进奖励
  1. 世界500强企业中的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企业、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以及中国互联网100强企业等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的,给予500万元奖励;
  2. 对符合上一条标准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在深圳设立营销、数据、结算和研发中心等,并在我市交易结算的,给予300万元奖励。

 
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扶持计划(冷链配送系统建设项目资助)
 
单个项目资助上限为3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投资的50%。
 
九、电子商务集成创新项目
  1. 企业已申报纳税的营业收入规模达到100亿元及以上的,资助上限为200万元;
  2. 企业已申报纳税的营业收入规模达到50亿元~~100亿元的,资助上限为150万元;
  3. 企业已申报纳税的营业收入规模达到一亿元~~50亿元的,资助上限为80万元;
  4. 企业已申报纳税的营业收入规模达到一亿元以下的,资助上限为50万元;
  5. 国家或省级电子商务示范配套项目按照不超过1:1的比例配套(无需专家评审);国家或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开展的示范创建项目资助上限为100万元。

 
十、商贸流通创新发展扶持计划(物流中心建设项目资助)
 
单个项目资助上限为300万元。
 
十一、技术改造投资补贴
 
事后资助:按照不超过申报企业上年度购买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十二、深圳市人才认定
  1. 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A)类,奖励补贴标准为300万元;
  2. 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B)类,奖励补贴标准为200万元;
  3. 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C)类,奖励补贴标准为160万元;
  4. 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认定(创新人才奖),奖励补贴标准为200万元;
  5. 深圳市后备级人才认定,奖励补贴标准为160万元。

(深圳市、区对人才均有相关政策奖励补贴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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