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 发现 海外法务 货主瞒报被查,货代好心垫付反亏本?
货主瞒报被查,货代好心垫付反亏本?
阿坤做货代五六年了,在深圳这一行算不上大佬,但日子也过得去。
这天老陈找上门来,说是有条大柜的货要从赤湾发到西班牙巴塞罗那,走MSK的船。老陈是上手货代,阿坤跟他合作过几次,算是老关系了。
订舱的时候,老陈在BOOKING里写得清清楚楚:保证货物名称及重量为真实的,如因瞒报产生的一切连带责任及后果将由上手货代全部承担。
阿坤看了一眼,心想老陈还挺规范,白纸黑字写明白了,这单子接得踏实。正常安排订舱,等着出货。
谁知道,货在出口报关的时候,被海关查验了。
一开柜,海关的人脸色就变了——柜子里夹带香烟。
阿坤接到消息的时候,脑子嗡了一下。
香烟?订舱单上写的可不是这个。
这明摆是货主瞒报了。
他第一时间打电话给老陈:"陈哥,你这货有问题啊,柜子里查出香烟了,你赶紧让货主出面处理。"
老陈那头倒是不慌:"知道了,我已经通知货主了,等消息吧。"
阿坤心想,行吧,等就等。
结果这一等,就是三十八天。
三十八天啊。
柜子卡在港口,柜租、堆存费每天都在蹿。阿坤急得嘴上起泡,一天三个电话催老陈,老陈每次都是同一句话:"已经在处理了,快了快了。"
好不容易事情处理完了,阿坤赶紧申请柜子退场,别再继续烧钱了。
等他算完账,差点没背过气去——前前后后垫付了80490块。
集装箱超期使用费:23800
港口堆存费:23690
吊柜费:1800
拖车费:1200
退箱操作费:30000
八万多块钱,全是阿坤自己掏的。
阿坤拿着账单找老陈:"陈哥,这些费用都是因为货主瞒报才产生的,BOOKING里你也写了,瞒报的责任你全担。这钱你得给我。"
老陈翻脸比翻书还快:"这钱是货主的问题,你找货主去。"
坤:"我跟你签的BOOKING,我找什么货主?"
陈:"那你找律师吧。"
老陈真就不给了。阿坤一咬牙,把老陈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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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
一审法院倒是认了BOOKING的效力,货运代理合同关系成立,但这笔账不是阿坤说多少就给多少。
法院一笔一笔地审:
集装箱超期使用费23800元
这是处理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合理,支持。
港口堆存费23690元和吊柜费1800元
阿坤说自己向订舱口公司付了这笔钱,但拿不出证据证明码头授权了订舱口公司代收,也没证明订舱口公司把钱转给了码头。
证据不足,不支持。
拖车费1200元
归还集装箱的必要费用,支持。
退箱操作费30000元
这是非正常费用,阿坤你得先跟老陈商量,老陈同意了你才能办退箱。
阿坤拿不出证据证明征得了老陈同意,不支持。
一审判决:老陈向阿坤支付25000元。
八万多块钱垫出去,法院只支持了两万五,阿坤看着判决书,气得手都在抖。
"我好心垫钱帮他把事处理了,到头来我自己亏了五万多?"
他不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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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
二审法院重新审了一遍,这次阿坤也学乖了,把证据补齐了。
港口堆存费23690元和吊柜费1800元,这次他拿出了完整证据链,证明MSK委托订舱口收取这两笔费用,码头也确实收到了钱。
法院认了,改判老陈支付这两笔。
但那30000块退箱操作费,阿坤还是拿不出证据证明他办退箱之前跟老陈商量过、老陈同意了。
二审依然不支持。
二审判决:老陈向阿坤支付港口堆存费23690元和吊柜费1800元。
两审加起来,阿坤拿回了五万出头。但那三万块退箱操作费,彻底打了水漂。
八万零四百九的垫付,拿回五万零四百九,亏了整整三万。
阿坤坐在办公室里,盯着天花板发呆。
他怎么也想不通......
我好心好意垫钱帮你们处理问题,你们不感谢就算了,最后还让我亏了三万?
垫付费用要得到法律支持,你得证明这是完成委托事务的必要、合理支出。 柜租、拖车费这些,属于正常范围内的必要费用,法院认。
但退箱操作费这种非正常费用,属于委托事项之外的开支,你要垫付,必须事先跟委托人说清楚,拿到明确同意。
你自己拍了板就把钱花了,事后想追回来?法院不会替你兜底。
做货代的,垫付是常态,但垫付之前记住两件事:该告知的提前告知,该确认的拿到书面确认。 不然你垫出去的每一分钱,都可能变成你自己的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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