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 发现 Amazon 关于香港公司注册亚马逊主体的税务和运营问...
关于香港公司注册亚马逊主体的税务和运营问题
1.大陆供应商是开票给谁?
开给香港公司,还是开给大陆关联公司,还是不开票?香港公司付款给大陆工厂,走公账还是私账?
2.货物从大陆工厂发出时,以谁名义出口?
是a.工厂自己抬头出口,还是b.买单出口? 如果是买单出口是否会影响到后期香港公司的税务链完整度?
还是c.香港公司做境外收货人嫁接大陆公司A做0110出口?
3.假设是 香港公司做境外收货人嫁接大陆公司A做0110出口,那么这个大陆公司A除了进出口资质外有没有特殊要求?如果这个香港公司【法人小帅】在大陆公司A也有持股的情况下可以吗?这个大陆公司A也注册另外的亚马逊店铺可以吗?
4.香港公司做亚马逊,利润是否需要缴纳香港利得税?
这部分利润能否申请离岸豁免?
申请离岸豁免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如果货物采购在大陆、发货在大陆、管理人员也主要在大陆,香港税务局会不会认为利润来源地不在香港?
5.香港资金该如何低成本得回归大陆呢?
6.已知道亚马逊数据没有同步给香港公司,那能不能不开公户,全部走第三方/私人,买单报关,做不活跃审计
请有经验的同行或者相关人士不吝赐教,祝大家财源滚滚!












倒计时:
0 个回复 | 2 人围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