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关注到这篇文章吗,信息真实吗,是亚马逊卖家公司被处罚吗。
我去税局官网查,没查到对应的处罚文件,不知是不是方法不对。
还想请教各位大佬,个人及小卖家做FBA如何合规?
目前小卖家普遍现状:1688零散采购,不具备出口资质,供应商无法提供专票或工厂票,顶多给开普票,灰色出口,回款只能回到个人。
如果被税局查到款回个人账户,按个人所得税来征收处罚,直接白干回到解放前。
最近也一直在论坛翻阅帖子,没找到特别适合的解决方法,似乎只能走注册香港公司收款的方案,这个方案不是很适合小卖家实施。
所以想问问大家目前有没了解到比较能实施的方案,这是之前知友发的悬赏,可惜我看不到他的内容,只能自己再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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