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分类:  VAT&海外税务 所属圈子: 跨境税务管理 财税管理

7月开始要求申报电商平台收入,如何应对?亚马逊平台现在是否已经确认向税局推送卖家的销售数据?

发帖195次 被置顶21次 被推荐2次 质量分1星 回帖互动59次 历史交流热度0.42% 历史交流深度0%
 我们一年回款大概300W+,这个月开始代记账公司要求我提供电商的收入了,大家是否申报?亚马逊平台现在是否已经确认向税局推送卖家的销售数据?

如果现在哪怕少报,这些数据都是板上钉钉的以后完全可以溯源,也就是现在少报了,以后如果查了,必定补上+滞纳金,如何应对这一情况?
已邀请:
电商税我记得6/1就开始执行了,也就是电商公司的数据应该6/1开始就给对接了。

根据我这几个月的观察,国内这帮淘天京东拼多多平台的卖家都还没去申报,我们跨境卖家更不要提前去走公账/申报(当炮灰)。
先出问题也是国内的先出问题

而且就算政策严格执行操作的话,我们后续大不了就补缴税费。所以个人建议你先别急着把流水导入公账里,一旦导入,资金监管力度肯定会被加强(这个是财务行业人的建议)

因为现在明确要求是查电商平台本身的数据信息,也就是税务局间接会知道卖家的数据信息,还没有明确剑指seller端,所以这个情况不要自己急着主动去当炮灰给同行测试效果....

如果真要走公账申报,是按回款金额来走的,回款金额已经包含扣除掉亚马逊平台的各种费用,如广告费、仓储费等。
回款金额需要和非平台的费用去扣除,比如头程物流运费、产品采购费等,作为成本计入,且需要发票。

建议现阶段是:
先观望,再考虑方向,再参考同行的操作,再测试性小批量接入跑数据。从两年前的金税四期,喊到现在的电商报税,真正动起手来,对于国J、地方ZF而言,就国内目前制造业/内需这个鸟样,弊大于利。

然后降低税收成本这块,回款减少税收风险,参考以前我们公司的操作:
1.第三方平台的金额,直接用来支付给供应商、服务商、物流商等各种成本费用,像pingpong或者连连,有供应商支付货款的功能,以及包括转给员工、亲戚银行卡、还款等。也就是把第三方的回款提前支付掉所有费用和分散回款途径。最终减少你个人名义的资金回笼。

2.注册香港或者澳门公司,用香港公司注册第三方收款平台,第三方平台提款到香港公司账户(公司账户或者法人名下的账户),再通过香港公司给大陆公司转账,又或者内地公司控股香港,通过分红方式转账。

又比如以买报关单的方式来纳税,即你内地库存转售给香港公司,这样是合规的,税率也会降低,百万的回款,税费预计是一万左右。
其他的消耗方式:
年终奖发放
福利发放
出国旅游费用
用公司名义买车
让你亲戚搞个个体户出来,你把公司部分业务,名义转让给亲戚的个体户,然后每个月给这个个体户直接转账金额。

帖子也可以参考:
https://www.wearesellers.com/question/70844
https://www.wearesellers.com/question/63265
https://www.wearesellers.com/question/87238
要回复问题请先登录注册

加入卖家社群
关注公众号
加入线下社群

亚马逊全球开店

亚马逊全球开店
广告 ×
1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