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区认证答主免费参与围观(限可公开的付费提问),在帖主选择中了答案后(即进入公示期),才可以参与围观回帖并参与回帖交流互动。即仍显示为“到期时间……”的是尚未进入公示期的,暂不能查看回帖内容。
2、 如果在悬赏结束后未及时看已围观的帖子内容,可以通过社区用户个人详情页列表中找到:点击右上角“个人头像”找到“围观记录”,此处有所有围观帖列表,点击进入后即可查看。
3、常规用户参与围观的基准费用,与有偿提问的金额大小、围观的先后次序、围观的人数有关:
(1) 提问奖金越高,则围观基准费用越高;
(2) 例如围观人数每增加5人,则围观基准费用增加0.5元。即越早参与围观,为围观支付的费用相对就越少。
4、围观费用10%支付给发起提问的帖主,40%纳入提问奖金并由被选中答案的答主共同分配,剩余费用纳入平台管理和维护费用。
5、优秀的提问质量可以吸引更多人参与围观,以共同分摊付费发帖的费用支出。
6、私密悬赏帖(不公开悬赏答案的)目前仅限帖主、参与回帖互动的答主(在答案选择期前回帖的)、高活跃度威望值用户,在该帖进入公示期后可以查看该帖下的所有回帖。最佳答案选择期后参与回帖的无法查看该帖的所有回帖。私密悬赏帖结束30天以后,「知无不言」社区可以选择合适的内容通过适当的渠道进行推送。
7、现在您可以
立即申请知识会(答主)权限。
在支付围观费用前,请详细查看围观规则并了解潜在的问题。
1. 帖主为该提问支付了费用,此帖付费后方可围观查看。
2. 风险提示:围观费用一经支付即不可取消或退还,可能存在悬赏帖无标准答案或理想答案的情形。
3. 围观费用将分配给帖主10%,其余的围观费用将纳入奖励金额。所围观的问题答案将会在悬赏结束后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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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夏皖 - 我是夏昭的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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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摘录**:据了解,此规则施行后,LED灯产品或将面临双重“关卡”审核,在清关时除了需要海关通过外,还可能需要FDA放行。但这一改变只涉及LED灯本身,不涉及使用LED灯的商品(比如不带有LED灯本身的灯具)。
对此,励测检测总经理张鸿表示,这是错误的消息,不是FDA的要求,有人误解,以讹传讹。
“这种说法应该是来自于制造商或经销商的误解,这是出自于亚马逊的一篇文章。我们把通常所说的灯分为两类,一类叫做Lamps (灯泡类),一类叫灯具,有外壳,里面放有光源,而这篇文章犯的错误是没把灯和灯具区分开,一直在说,LED灯里面不含LED灯,导致很多人理解不了。”张鸿解释道。
另外,针对灯泡来说,在美国是一直有能耗标签要求的,根据联邦法令 16 CFR PART 305,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对E26灯头的灯泡要求张贴一个“能耗标签”。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FTC)是执行多种反托拉斯和保护消费者法律的联邦机构。美国联邦贸易委员FTC根据1975年的能源政策与节约法案(EPCA),于1979年发布了能效标签规则。 **
规则要求对各大家电等消费类产品进行能源标识,帮助消费者比较各类型产品。当规则第一次出版规范了八大产品类别:冰箱,冷藏冷冻箱,冰柜,洗碗机,热水器,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和炉具。后来FTC扩大了规则的范围,包括中央空调,热泵,水暖产品,照明产品,吊扇和电视机。
FTC发出最后的修正案扩大了灯泡标签的监管审查。同时针对该诉讼过程中提出的具体问题,如:产品覆盖范围,豁免,包装尺寸,产品标识,测试,自愿标签,履约期间,功率索赔和颜色外观等进行讨论分析。
而以下是FDA的说明:
LEDs (Light Emitting Diodes) are different from laser diodes and are not subject to the federal laser product performances tandard.
因此,**LED灯跟FDA没有什么关系,并不是说FDA出来一个新的东西要对LED产品进行管理,第一,FDA没有出任何消息,第二,其他机构也没有出消息说对LED进行管理。**
能耗标签
张鸿提出,“这个能耗标签,其实在很多年前就有,并不是对LED产品的新要求,我们在给企业做培训的时候就一直在要求,产品要张贴Lighting Facts 标签,如果是灯具类的,可以申请自愿性的认证,是一个彩色的标签,对于灯泡类,需要张贴一个黑白的标签的,这是大多数出口美国的厂家都知道的事情,在他们的产品包装盒上都会有这个标签。”
**所以,亚马逊所指的能耗标签,其实是FTC所要求的能耗标签,应该是听得人不太懂,将FTC听成FDA。
另外,FDA是针对激光类的产品有要求,就像蓝光辐射一样,不能对人体造成伤害,但是LED产品不是激光器,在FDA的法规里面也对LED有明确的解释,LED产品不适用于FDA的一些要求,意味着在FDA里关于辐射类产品的要求里面把LED抛开的。**
张鸿表示,LED灯泡产品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也不是激光,所以与FDA完全无关,就是两个东西被人听错混淆。
总而言之,FTC不是今年或最近颁发的,这个法规是联邦法律很早之前就有的,只有LED灯泡类产品出口到美国,必须按照联邦法规要求张贴一张黑白的标签。要求的范围非常窄,只是球泡类的E26灯头。
以上来源于:高工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