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 发现 Amazon 多店铺运营,从采购到出货,都是用对应店铺...
多店铺运营,从采购到出货,都是用对应店铺注册公司来操作,还是会专门另设公司作为采购出货主体?
前面几年只顾着业务发展,没有考虑过公司合规化运营,一直都是无票采购,买单报关。 现在由于国家政策收紧,突然产生了忧患意识,也萌生一股责任感。 于是找了合规咨询公司搭建架构,目前初步方案是新设立一家境内主体公司与一家香港公司,境内主体公司统一负责3家店铺公司的货物采购报关出货退税等事项,通过0110出货给香港公司。
这里想咨询一下各位多店铺大卖, 这种方式有什么潜在风险吗? 一般大家都是怎么操作的? 如果采用这种方式,那么所有采购单据发票都是在这个主体公司下面,如果店铺FBA库存出现问题需要调查,平台可能会要求提供店铺公司的采购单据发票,这种情况又该怎么办? 或者会有其他情况需要提供店铺公司的采购单据发票? 如果通过店铺公司去采购,那么店铺数量更多了以后,工作量将会巨大,且混乱,感觉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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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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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方案最大的问题是回款。3个亚马逊店铺的回款怎么回?
如果回到的依然是3个店铺对应的法人或对公,那这个方案等于无效,因为你无法说清这些回款的合理性
如果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去变更收款账户,可以改成香港公司对应的
但是又有2个问题,问题1改收款有风险,问题2如果有做欧洲,欧洲必须是法人对应的收款
同时还有一个风险就是,香港公司的法人要完全不同其他几个公司
如果店铺FBA库存出现问题需要调查,平台可能会要求提供店铺公司的采购单据发票,这种情况又该怎么办?
这个临时开发票呗
匿名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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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方案最大的问题是回款。3个亚马逊店铺的回款怎么回?
如果回到的依然是3个店铺对应的法人或对公,那这个方案等于无效,因为你无法说清这些回款的合理性
如果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去变更收款账户,可以改成香港公司对应的
但是又有2个问题,问题1改收款有风险,问题2如果有做欧洲,欧洲必须是法人对应的收款
同时还有一个风险就是,香港公司的法人要完全不同其他几个公司
如果店铺FBA库存出现问题需要调查,平台可能会要求提供店铺公司的采购单据发票,这种情况又该怎么办?
这个临时开发票呗